西法大教发〔2020〕49号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培养法治文化创新创业人才,提升学校参与2021年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项目质量,根据学校“第四届法治文化活动季”工作安排,学校决定近期举办海普睿诚杯西北政法大学第一届“互联网+”法治文化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传承红色基因 弘扬法治文化
二、举办时间
2020年10月30日-12月23日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法治文化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担任,组委会成员单位为教务处、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和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担任。
大赛全程由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冠名支持。
四、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法治文化紧密结合,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法治文化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4.大赛包括“法学+”赛道、“+法学”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3个赛道。每个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法学+”赛道要在项目打磨中强化专业特色,项目以法学内容为主,注重法学与互联网结合、法商结合、法新结合、法外结合、校企校地结合。“+法学”赛道要强化与“法治文化活动季”活动结合,项目以非法学内容为主,注重结合法治文化,积极创新、开拓视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5.参赛对象和指导教师要求。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参赛成员人数应为3-10人(含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鼓励跨校、跨学院、跨专业组建团队。指导教师最多为两名。
6.各学院参赛项目不得少于3项,不得超过5项,其中各赛道项目至少1项。
五、赛程安排
(一)报名阶段(10月30日-11月25日)。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学生参赛,各学院要积极地宣传动员、组建团队,挖掘优秀项目,对项目进行深入培训和打磨。
(二)初赛阶段(11月26日-12月3日)。学校将遴选校外创新创业实务导师对参赛项目进行遴选和会评,最终确定金奖、银奖、铜奖。获得“法学+”“+法学”“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金奖的项目进入学校决赛。
(三)决赛阶段(12月中旬)。“法治文化季”闭幕式当天举行“法学+”“+法学”“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金奖项目路演,邀请评委现场打分,最终确定各赛道冠亚军。
六、奖励
大赛按照赛道分别设置奖项,组委会将为获奖项目颁发证书和奖金。各赛道分别设置金奖2项、银奖2项、铜奖3项。奖金为金奖800元、银奖500元、铜奖300元。获得金奖的项目可参加冠亚争夺赛,冠军奖金2000元(冠军奖金和金奖奖金不重复发放)。
冠军项目将作为学校推荐项目,直接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省分赛区比赛;亚军项目直接晋级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十三届西北政法大学创业大赛复赛。
七、相关要求
本次比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法治文化,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各学院要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各赛道项目要加快落地,持续推进。各学院要在项目打磨中强化专业特色,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紧密结合,构建德智体美劳“五育平台”,上好法治文化宣传普及的政治大课。
八、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项目计划书》(一式三份)
2.报名信息汇总表一份,要求加盖公章。
(二)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于2020年11月23日(星期一)至11月25日(星期三)将以上材料报送至组委会秘书组,并发送材料1、2的电子版至邮箱xfddc2020@163.com。
秘书组办公室地点:长安校区天平楼B座509办公室。
(三)联系人。组委会联系人郝蔷(联系电话:88182269);秘书组联系人潘越(联系电话:18009377658)。
教务处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