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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中期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 来源:教务处
  • 发布者: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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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法大教发(2020)第48 

各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我校《中期教学检查组织与实施办法》,经研究,现对本学期中期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校主要检查工作

对本科课堂教学状态及秩序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教师到岗、教学准备、学生到课、课堂纪律和教学设备设施运行等情况);督促落实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听课制度的决定》;加强和改进学生评教工作。

二、各院(部)主要检查工作

各院(部)应在全面了解本院(部)教学运行情况、稳定教学秩序的基础上,以发挥好课堂教学作为人才培养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为重点,同时强化线上教学质量监控,提高线上教学质量,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

1.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听课制度的规定》,落实各类人员听课任务,保证听课覆盖到本院(部)所有任课教师。开展教师教学文件规范性(包括教学大纲、课程说明、教学安排进度表、教案、教学课件等)专项检查。

2. 加强课堂教学和在线课堂过程管理。要督促教师进一步落实其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主体责任,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课堂教学中。要严格对学生的课堂纪律要求,强化对学生参与课堂讨论、提问、作业、平时测验、课堂笔记、考勤等课堂学习的过程考核,增强教学效果。

3. 积极开展本院(部)课堂教学观摩研讨活动,为一线教师搭建思考提炼、展示风采、交流提高的平台。组织专家,开展青年教师多媒体课件专项检查指导,提高多媒体辅助教学课程质量和教学效果。

4. 开展线上与线下教学方式改革经验交流、建立师生交流群征集意见、加强典型教学示范案例宣传,保证教学质量,提升教学效果。

5. 对本院(部)教师执行教学任务、遵守教学纪律的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教师严格执行学校《教师调、停课和教研室调换任课教师管理办法》。

6. 对本院(部)上一学期所承担课程考试命题质量、试卷评阅及成绩归档情况进行自查,并做好试卷的整理、归档及整改工作。

7. 相关学院要督促各实验中心严格按照实验教学执行计划开展实验课教学,并制定本学期实验室开放安排,向师生公布。

8.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科生导师制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发挥导师在学生成长、成才中的指导作用。

9. 深入发掘各类课程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资源,举行2次以上课程思政教学研讨会,举办院级课程思政示范公开课,落实所有教师育人职责。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1. 本学期中期教学检查的时间为第7-14周(10 月12日—12月4日)。

2. 各院(部)应按照本安排意见要求,成立由院长(主任)牵头的检查工作小组,拟定本院(部)检查实施方案,于第8周周四(10月22日)前将中期检查实施方案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各院(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应包括:(1)检查组织及人员安排;(2)检查内容;(3)检查方式;(4)检查时间进度安排。检查工作结束后,各院(部)应及时召开总结评议会。

3. 各院(部)应切实发挥本院(部)教学督导专家团队的作用,通过听课、检查等方式,了解学院的教学工作、教风和学风建设中好的经验及存在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4. 各院(部)应于第14周周五(12月4日)前完成检查及总结工作,并于第15周周五(12月11日)前将本院(部)检查工作总结报至教务处教务科。各院(部)工作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1)检查工作的组织情况;(2)检查工作的实施情况,应通过明确、具体的数据加以说明;(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4)检查档案整理、归档情况;(5)对检查工作的改进建议。

各院(部)还应同时报送本院(部)听课情况汇总表(附件一)、院长(主任)和教学副院长(副主任)的听课记录表复印件。

5. 17周前后,学校将组织召开中期教学检查工作总结交流及评优会议。届时,各单位参会时应携带本单位中期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和支撑材料,以备评委查阅,并须以PPT形式汇报。

 

附:

1. (院部) 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中期教学检查听课情况汇总表

2.  西北政法大学听课记录表

(不印发,请自教务处网站下载)

   教务处      

                                    202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