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按照《西北政法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和《西北政法大学本科课程与课堂建设质量提升若干措施》要求,本学期本科学生期末考试分为选修课考试和必修课考试两个阶段,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修课考试安排
(一)时间地点
第18周(2026年6月29—2026年7月3日)原上课时间、上课教室,由任课教师组织随堂考试。
(二)考试方式
选修课程考试采取试卷笔试、论文撰写、实践操作、口头答辩等方式进行。
(三)命题提交与试卷查验交接
1.采用论文撰写、实践操作、口头答辩等非试卷笔试方式组织课程考试的选修课,任课教师应在考前将“2025-2026学年下学期某某课程考试方式说明”,经所在教研室主任和教学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提交至教务处考务科备案后方可采用。提交地址:校务楼试卷保密室(校务楼一层A111室)。
2.采用“试卷笔试”方式组织课程随堂考试的选修课,任课教师应在考试日五天前将试题及标准答案(开卷形式一份,闭卷形式A、B两份)单面纸质版和PDF电子版提交至校务楼试卷保密室,并于考试前一天到校务楼试卷保密室查验并领取试卷。
提交笔试试题时须同时提交纸质版试题审批表(参考附件格式)。
二、必修课考试安排
必修课程结课时间为第18周周五(2026年7月3日)前,因停课等原因未完成教学任务的课堂,应在结课前完成补课。
(一)考试时间与考试安排
1.本学期必修课集中考试时间为第19周周一至第20周周四(2026年7月6日—2026年7月16日),具体安排(“必修课集中考试日程安排手册”)已向各教学单位发放并上传至教务处官网。
2.不参加集中考试的必修课程考试安排
(1)外国语学院开设的口语、听力、语音、会话等课程考试,由任课教师于第18周在原上课时间、上课地点组织随堂考试。
(2)体育类课程由体育部在第18周周五(2026年7月3日)前自行组织完成,相关学生须关注体育部通知,按时参加课程考试。
(3)“形势与政策”课程考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在第18周周五(2026年7月3日)前统筹安排随堂考试。
(4)已向教务处提交“课程考试方式改革申请”的课程,依据考试改革方案由开课单位自行组织课程考试,并做好考试资料归档工作。
3.跟班重修必修课程和修读转专业前未修读必修课程的学生, 按照“必修课集中考试日程安排手册”跟上课班级参加考试。若上课班级为多个班级合班上课的,学生根据“必修课集中考试日程安排手册”教室大小,在合班上课的班级中选择一个班级教室参加考试。
4.采用“自修”方式修读本学期必修课程的学生,可按后续学校安排申请参加“自修”课程考试,并按学校发布的“自修”学生考试安排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按卷面百分制成绩计入。
(二)考试方式与命题要求
1.必修课除考核方式改革的课程外,其余必修课均应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组织期末考试。
2.采用“试卷笔试”方式组织考试的必修课均应命制A、B两套难易程度相当的试题(包括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所命试题与近三年期末考试所命试题重复率不得超过20%; 加强能力素质和运用能力的考核内容,低阶记忆性考核内容和题型应不高于60%,落实“以考促学、以考促教”,坚决避免因考核导向问题而导致学生采取“突击式”学习与备考方式。
第二学士学位班和本科年级开设的同一课程,应采用同一套试题;不同本科年级开设的同一课程,应分别命制试题;本科留学生应单独命制试题,不得和国内本科生使用同一套试题。
3.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执行教研室主任命题审核、负责制度。教研室主任审核命题应做到严谨认真、不走形式,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应责成相关教师重新命制。
各教学单位应将命题质量检查作为每学期中期教学检查的重点内容,对于命题、审题存在问题的教师和教研室主任,应当予以约谈并责令改正;对于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将按照《西北政法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三)命题提交与试卷查验交接
1.教研室指定的命题教师,须在第18周周三(2026年7月1日)前将命制好的试题及标准答案(A、B两份)单面纸质版及PDF电子版提交至校务楼试卷保密室(校务楼一层A111室)。
命题教师提交试题时须同时提交纸质版试题审批表(参考附件格式)。
2.命题教师应于考试前一天到教学楼试卷保密室(天平楼A座二层电梯对面)查验试卷;教研室须安排专人考前半小时到天平楼A座一层教师休息室,与教务处试卷管理人员及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完成试卷交接;考后负责与监考人员完成试卷交接。
三、命题与试卷保密
与考试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做好命题与试卷的保密工作,杜绝泄题。
(一)命题保密及查验要求
1.命题前教研室可组织集体审题,对课程考核大纲、题型结构和难易度进行充分研讨;命题一经启动,须立即进入保密状态。试题定稿后,严禁在教研室内部扩大范围讨论或传阅,审核过程只能用纸质版试题进行线下审核,严禁采用网上传输电子版试题进行线上审核。命题内容的知悉范围严格限定为命题人、教研室主任及教学负责人,其他任何人员非经特许不得接触试题,确保命题环节的绝对封闭与安全。
2.命题工作结束后,原始试题载体、试卷和标准答案由命题人保管,命题过程中的草稿等文字材料要即刻销毁。凡在计算机上进行命题的,应采取断网操作。严禁将试题电子文档存放在他人可接触使用的计算机上,存放试卷的计算机严禁网络共享,确保考试试题安全保密。如发生泄露或变相泄露试题情况,应在第一时间向教学单位和教务处报告,由学校进一步处理。
3.命题提交及查验必须由命题教师本人完成,不得委托他人代交和查验。
(二)试卷交接要求
1.选修课程考试试卷及“专用答题纸”等考试相关材料的交接,须由上课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负责。
2.必修课程考试试卷交接应按照要求由专职工作人员完成,其他人员不得参与试卷交接和考试相关材料领取工作。
四、各教学单位考试组织
(一)开好“三会”
1.考试工作安排会。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要求,各教学单位应召开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单位班子成员、教研室主任、教务秘书参加的期末考试工作安排会。
2.教研室工作会。教研室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考试相关文件,督促命题教师要严格按照要求履行命题审批、审查手续并填写命题说明,提交命题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做好命题,试卷查验、交接、评阅、成绩录入及期末成绩统计分析与试卷分析等工作。
3.学生动员会。各学院应在考前组织召开学生动员会,认真学习考试相关文件,申明考试目的和要求。加强学生考试纪律和学术诚信教育。解读《西北政法大学考场规则》等有关考试纪律方面的规章制度,通过考试纪律的学习和典型事例的警示,教育学生端正态度、认真对待考试,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思想品德。重点提醒学生,闭卷考试只能携带必要的文具,开卷考试,允许携带学习资料;所有考试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或佩戴智能穿戴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指环);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试时,须在考试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在“本科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上申请缓考,学生未申请缓考或申请未通过而不参加考试的,按旷考处理。
(二)监考安排
监考人员由学生所在学院选派(预科班课程考试监考人员,由民商法学院、公安学院、国家安全学院按照“考试日程安排表”分配的学院选派),开课教研室应密切配合,学院安排监考应以教师为主,以本院在职行政管理干部为补充;各学院在做好监考人员遴选的同时,应按照考试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监考业务培训,确保监考人员能严格按照要求履行监考职责,保障考试有序进行。6月30日前,各学院将雁塔校区监考教师乘车人数报教务处考务科。
监考人员应于考前15分钟到天平楼A座一层教师休息室,在本学院教务管理人员处领取试卷,并在开考前10分钟到达考场,严格按照《西北政法大学考场规则》《西北政法大学监考工作细则》等规定,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考试结束后在A座一层教师休息室和课程所属教研室指定的教师完成交接。
(三)巡考安排
1.学校由校领导、督导专家、教务处负责人等组成巡视组,对各教学单位的考试组织工作进行巡视和检查。
2.各教学单位应成立由单位领导、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等组成的巡考组,巡查本单位考试运行情况。
五、成绩评定、录入及材料归档
(一)成绩评定
课程考核成绩应根据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
1.平时成绩评定
任课教师须严格按照《西北政法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西北政法大学本科课程平时成绩考核管理细则》和《西北政法大学本科课程与课堂建设质量提升若干措施》 的有关要求,做好平时成绩评定材料归档,认真、客观评定学生平时成绩,适度提高课程过程性考核的区分度,并在期末考试前向学生公布平时成绩。坚决杜绝出现以下情况:
(1)同一课堂所有学生或大部分学生平时成绩一致;
(2)学生课程期末考试成绩过低,教师通过修改平时成绩,提高学生课程综合成绩;
(3)任课教师未按要求进行过程性考核,期末平时成绩随意赋分;
(4)未按要求在期末考试前向学生公布平时成绩;
(5)其它不符合过程性考核的情况。
2.期末成绩评定
(1)评阅试卷由开课教研室具体组织,应采取集体阅卷、流水作业、专人审阅专题的方式(只有一名任课教师的课程除外)进行。评卷前应先进行试评,以确保评分标准的统一。评卷结束后教研室要组织复查,确保评阅规范,成绩准确。
(2)任课教师应对期末成绩统计和试卷进行认真分析,注重对课程教学效果的分析和有效反馈,提高分析的导教导学作用。各门课程期末成绩应符合正态分布,不符合的,如优秀率或不及格率偏高等,教师在提交成绩登记表时应附书面报告加以说明。
3.成绩评定检查
学校每学期将组织教学督导专家对各教学单位平时成绩评定和期末试卷评阅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反馈至教学单位和教师本人。对平时成绩评定和试卷评阅问题较多的教师,教学单位领导应当约谈,责令其改正;对于漠视制度规定,平时成绩评定和试卷评阅不负责任,屡次出现质量问题的教师,将严格按照《西北政法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二)成绩录入
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后,教研室须组织教师在一周内完成期末成绩评定和成绩录入工作;教务系统在考前开放成绩录入,至所有课程考试结束七天后关闭,不按时提交试卷及成绩的,按《西北政法大学本科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三)试卷及成绩单等材料归档
1.教师完成试卷评阅和成绩网上录入后,应向课程所在教学单位提交存档如下材料:(1)按照学号由小到大排序的考试试卷或论文等考核材料;(2)成绩评定标准或方案;(3)平时成绩评定记录表;(4)“确定”状态的学生成绩单(一式两份);(5)期末成绩统计与试卷分析。以上材料,一份成绩单由教务办汇总存档,其他材料装入试卷档案袋保存。
2.自修学生成绩教师不用录入系统,按备注成绩填写在“系统打印成绩单”下方提交教学单位;下学期开学初由教学单位汇总后交教务处考务科统一录入。
3.为了确保试卷和成绩的回收及录入,教务处考务科和各教学单位教务办公室将值班至2026年7月23日(周四)。
4.各教学单位应认真做好试卷及成绩等档案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六、联系方式
教务处考务科考前联系电话:88182271 88182278
教务处考务科考试期间联系电话:88182247 88182271
教学楼试卷保密室联系电话:88182292
教务处
2026年6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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