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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工作的通知

  • 来源:教务处
  • 发布者:教务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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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工作的通知

西法大教发〔20198

   各学院:

   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和《关于2019届本科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安排意见》(西法大教发〔201846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整体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避免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学校将对2019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复率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和对象

       本次重复率检测工作实行全员检测,检测对象为2019届本科毕业生,具体包括2015级本科生和2017级专升本学生。

二、检测系统及流程

      检测系统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PMLC)”,网址为:http://check.cnki.net/pmlc/。教务处下发各学院专用检测子账号和使用手册等材料,各学院根据检测要求自行组织学生进行检测。

三、检测标准

1.文字复制比≤30%的毕业论文(设计),视为合格,准予参加答辩。

2. 30%<文字复制比<50%的毕业论文(设计),视为不合格,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限期修改,时间不少于2周。修改后经复检,文字复制比≤30%的,视为合格,准予参加答辩;复检后文字复制比>30%,必须延期答辩。

3. 初检文字复制比≥50%的毕业论文(设计),视为不合格,不得参加正常答辩,必须延期答辩,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进行重大修改,时间不少于4周。

4. 延期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修改后经复检,文字复制比≤30%的,视为合格,准予参加延期答辩;如复检文字复制比>30%,毕业论文(设计)总评成绩以零分计。

5. 初检不合格者不得参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四、时间安排

1.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工作应至少在答辩前3周进行。正常答辩于第八学期第三周至第六周期间完成,延期答辩须在第八学期第十周前完成。

2.毕业论文线上管理系统试点学院行政法学院、经济学院和商学院按照管理系统的时间安排进行。

五、工作要求

1.检测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必须附查重检测结果报告单(全文标明引文),学院应对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和检测报告单进行严格审查,一经发现提交查重检测的电子版论文与纸质版定稿论文不符,取消答辩资格,根据《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规定,以作弊论处;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将检测标准与要求及时传达指导教师和学生,严格管理要求,规范管理过程,确保检测工作顺利进行。

3. 其他事宜均以《西北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为准。

联系人:黄远江

联系电话:88182272 88182269

20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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