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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级法学专业“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学生遴选工作的通知

  • 来源:教务处
  • 发布者:教务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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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级法学专业“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学生遴选工作的通知

西法大教发201739﹞号

   各法学院: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是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为提升法律人才培养质量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我校在2017级法学专业继续推行“卓越计划”,为做好2017级法学专业学生遴选与管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基本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信息公开、流程规范、沟通及时的工作方针,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以考核的方式进行遴选。

    二、遴选范围与条件

    法学专业分为“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简称“应用型、复合型”)、“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简称“西部基层型”)和“涉外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简称“涉外型”)三个培养类型。学校只针对“西部基层型”和“涉外型”两个培养类型开展学生遴选工作,2017级法学专业(除反恐怖主义法方向)统招本科生均可自愿申请参加其中一个类型的遴选,凡未申请参加两个类型遴选的或提出申请但考核未通过的学生均纳入“应用型、复合型”培养类型,学生培养类型确定后不再变更。

   “西部基层型”培养计划学生遴选及日常管理将由刑事法学院和民商法学院负责实施,学生可自由选择申请其中一个学院;“涉外型”培养计划学生遴选及日常管理由国际法学院负责实施。

    三、具体工作安排

     1.第12周(94-915日),各法学院在新生军训期间均要向学生宣讲三个类型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方案”并由专人负责讲解和咨询(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刑事法学院、民商法学院和国际法学院在915日前将本学院相应培养类型遴选工作方案提交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第3周(918-921日),学生在征得家长同意后,向所在学院辅导员领取《西北政法大学“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遴选申请表》,将填写好的申请表交所在学院。

     3.第3周(922日),各学院将申请表送达学生申请培养的学院教务办公室。

     4.第45周(925-1012日),由相应学院负责组织考核工作,确定入选学生名单。入选“西部基层型”或“涉外型”培养计划的学生由遴选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后,相应学院将公示名单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5.第6周(1016-1017日)教务处教务科会同相关学院另行编班,学生归属遴选学院管理,学生学号按转入学院新编,宿舍不变。已通过遴选的学生第一学期学习及考试在原学院进行,第二学期转入遴选学院学习。

     “西部基层型”或“涉外型”培养计划学生均按45人(含不足45人)编制为一个教学班,超过45人另编一个教学班,依次类推。刑事法学院和民商法学院遴选的“西部基层”培养计划学生不够两个班时,将合为一个班进行教学,由其中一个学院负责。原自然班根据学生遴选后剩余人数情况另行编班或者保留教学班编制。

     联系人:黄国成

     联系电话:88182273 

     电子邮箱:zfjyk2273@126.com

                                                                                                                    教务处

                                       201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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