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实验室由西北政法大学教务处教学实践与实验科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学校实践类课程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教室使用由活动组织举办单位具体经办的教职员工提前在本科教学管理系统“教室借用”页面申请,申请理由应当充分,用途应当合理。
二、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实验室的各种设施,不准私自搭建设备。禁止随意安装无关软件,禁止拆动实验设备,禁止将实验设备带离实验室,自觉维护实验室卫生环境。
三、实践实验相关活动结束后,使用单位负责人应配合工作人员,确保电脑、门窗正常关闭,断电且无异常情况。
四、活动开展期间,申请单位需由在职人员带队负责,全程监控。申请单位不得利用场地从事商业活动,不得违反学校相关管理制度。使用模拟法庭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造成实验室设备损坏的,责任人应赔偿损失。对违反本细则的使用单位,一年内严禁使用。
教务处
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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