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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本科生暑期实习工作的通知

  • 来源:教务处
  • 发布者: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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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法大教发〔2021〕17号

各学院:

实习是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为了做好我校2021年度本科生实习工作,切实加强学生实习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及《西北政法大学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实际,现将2021年本科生暑期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习方式与时间安排

(一)实习方式

本科生实习方式采取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相结合的原则。

集中实习由各学院统一安排,组织学生前往实习单位实习。法学专业集中实习学生比例不低于50%;其它专业集中实习学生比例不低于30%。

分散实习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由学生本人在实习工作开始前提出书面申请,出具实习单位同意接收实习的证明,经所在学院批准后,方可进行分散实习。

(二)时间安排

本科生实习分为毕业实习和专业见习。

1.参加专业见习的为2019级本科专业(除社会工作专业)3012 名学生,2020级社会工作专业31名学生,见习时间4周;2019级社会工作专业28名学生,见习时间6周。

2.参加毕业实习的为2018级新闻传播学院各专业357名学生,实习时间为期16周,其他学院各专业2878名学生,实习时间为期8周。

3.实习时间超过6周的专业,在2021年暑期结束后,顺延学生返校时间,确保学生保质保量完成实习。

疫情防控期间,如需调整本科生实习的时间和方式,以学校调整后的文件为准。

二、实习各阶段工作

(一)准备与动员:20216月19日-6月24日  

1.实习准备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学院需结合具体情况,制订2021年度实习教学计划和实习工作实施方案。6月29日前向教务处报送本学院实习工作实施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2.实习动员

召开学院实习工作动员会,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和要求,并介绍实习的方式、情况、内容、岗位的基本要求等内容。  

3.学生信息上报

7月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向教务处提交2021年度实习学生信息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二)组织与实施:20217月19日-9月10日(新闻传播学院各专业为115日)

1.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期间,学院应安排实践教学经验丰富的专业教师,负责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答疑解惑,协助学生辅导员处理学生实习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2.实习过程管理。学院要以信函、电话、网络及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实习情况,稳妥处理各类事项。教务处将对各学院的实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实习纪律与安全。切实加强对学生的纪律和健康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引导学生在实习期间应严格遵守实习纪律,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三)考核与总结20219月12日-10月11日(新闻传播学院各专业为1120日)

1.实习考核材料

毕业实习结束后,学生应按时返校,向学院提交毕业实习鉴定表、实习日志、实习总结、实习成果(案例分析、调查报告、专题作业、论文或其他成果);专业见习学生向学院提交专业见习鉴定表、见习日志、见习总结。

2.实习成绩评定

在学生实习结束后,学院组织教师对实习材料进行评定,10月11日前完成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成绩登记表学院存档。未参加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需要重修,重修时间和实习方式由各学院确定后报教务处备案,学生重修实习费用及其他费用自理。

3.实习总结

10月11日前,各学院向教务处提交实习工作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总结应包括实习教学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质量分析、存在问题、解决措施和建议等内容。

三、实习表彰

为激励先进,学校将从参加毕业实习的本科生中评选优秀实习生,并评选优秀实习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一)优秀实习生评选

1.评选条件

(1)按规定圆满完成各项实习任务,实习成绩为优秀(85分及以上);

(2)实习日记、实习总结、实习成果(案例分析、调查报告、实习作品、论文或其他成果)、实习鉴定表齐全,撰写认真、真实;

(3)自觉遵守学校实习纪律、规章制度,在实习中表现出色,工作突出。

2.评选比例与报送时间

各学院推荐优秀实习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实习生总数的10%。学院应于10月11日(新闻传播学院1120日)前向教务处提交2021年度本科毕业实习优秀实习生推荐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学院要对有关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宁缺毋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优秀实习单位评选

1.评选条件

(1)实习组织与管理。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岗位分工明确,尽职尽责;有内容完备的实习教学计划,实习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可行;实习基地建设有规划、有成效,能满足集中实习的需要。

(2)组织与实施。学院在实习前召开实习动员会,对学生进行实习纪律、实习安全教育;选派实践教学经验丰富、组织能力强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实习过程管理规范,有安排专人落实检查实习教学开展情况,按要求认真完成实习各阶段工作。

(3)实习考核与总结。按时完成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成绩  评定合理;学生实习日志、实习总结、实习成果(案例分析、调查报告、专题作业、论文或其他成果)、实习鉴定表齐全;实习经费的开支与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召开实习专题总结会议,实习总结全面;按时向学校提交有关材料;实习档案归档规范。

(4)实习安全。制定了实习期间突发事件紧急处理预案,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实习期间安排专人值班实习期间无教学  事故、安全事故和违纪现象发生。

2.评选比例

按不低于30%的比例评选优秀实习单位,并颁发奖状和奖金。  

四、总体要求

(一)学院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党委书记或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分管教学副院长、指导教师、实习年级辅导员和教务秘书组成。

(二)各学院应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在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结合各专业特点,积极探索与践行“产、学、研”一体化实践教学模式,从组织形式、专业对口、人才培养等方面不断完善和提高实习工作的针对性。

(三)各学院要严格依据《西北政法大学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各项要求,制定本年度实习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实习各阶段工作,重点做好实习组织与管理、实习安全教育等工作。

(四)各学院要指定专门的假期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保证实习学生与学校联络畅通。

(五)各学院要根据疫情变化和教学实际,科学制定工作预案,严格把关,严禁学生在中高风险地区或达不到疫情防控常态化制度要求的实习单位参加实习。

(六)若疫情防控形势发生变化导致学生无法继续实习,各学院应以该学生在已实习期间的表现酌情认定学分,或以修读实践(实验)网课替代。

(七)学校鼓励和支持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学生考研、就业等实际情况进行本科实习教学改革,具体改革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联系人:黄老师 88182272

 

    教务处

   2021年6月17日

附件1:2021年XXX学院专业见习、毕业实习学生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2:2021年XXX学院本科毕业实习优秀实习生推荐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