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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专业学生课程考核事宜的补充通知

  • 来源:教务处
  • 发布者:教务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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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专业学生课程考核事宜的补充通知

 

西法大教发(2018)第49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务处2018925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本科学生学业考核制度的通知》(西法大教发201845号)精神,现就转专业学生在大二学年初转入新专业学习后,对其未修的新专业大一年级的必修课程考核,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2017级转专业学生可对其未修的转入专业大一年级的必修课,向所在学院申请参加将在11月中上旬举行的集中补(缓)考。成绩及格,记入本人成绩单;成绩不及格,属通识必修课的,给一次补考机会,属专业必修课的,给一次重修机会,其考核成绩及格者,记入本人成绩单,并相应注明补考重修字样,学生可根据自己学习的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请时间。

二、凡未报名参加本次集中补(缓)考的2017级及以后年级转专业学生,对其未修的转入专业大一年级的通识必修课,由学生自行修读,给两次考试机会。其中第一次考试为正常考试,第二次考试为补考。学生可根据自己学习的实际情况和学校开课情况,向所在学院申请参加次一学期初组织的补(缓)考考试,成绩及格,记入本人成绩单,同时,对于补考成绩应注明“补考”字样。

凡未修的专业必修课,应通过课程重修制度取得学分。学生可根据自己学习的实际情况和学校开课情况,在开课学期的第一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通过选课系统具体安排上课班级,并随班参加考核。成绩及格,按正常考核成绩记入本人成绩单;申请缓考或者成绩不及格者,给一次重修机会,重修成绩及格,记入本人成绩单,并注明“重修”字样。

三、2016级转专业学生相关事宜参照本安排意见执行。

四、请各相关学院切实加强转专业学生的学业指导工作,认真做好学生的学籍对接、培养方案衔接、选课指导等工作,为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条件。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