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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 来源:教务处
  • 发布者:教务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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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本科毕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西法大教发(201852

 

    各学院:

为了切实掌握2019届本科毕业生的学业修读情况,提高毕业审核工作的有效性,现就2019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审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维护综合教务系统培养方案

正确维护综合教务系统内2019届毕业生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重点查看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执行中的调整或修改等变动情况,务必保证培养方案准确无误,尤其是“必修课”“通识选修”“专业选修”三类课程的最低修读学分要求。这是做好毕业审核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由教务处教研科会同各学院教务办,建立双向互查机制,认真扎实地做好培养方案维护工作。

二、核对成绩单

近期,教务处将统一打印全校2019届本科毕业生的个人学习成绩单,由各学院发到每位学生手中。请各学院组织学生,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认真核对本人成绩单。如有疑问,属于成绩方面的问题,请及时到教务处考务科(校务楼二楼B208,电话:88182271)进行核实更正;因转专业、留级、休学、复学等原因导致课程属性错误或需课程替换认定的,请及时到教务处教研科(校务楼二楼B219室,电话:88182273)进行核实更正。

三、培养方案完成情况审核

请各学院按班级打印“培养方案完成情况统计表”,发至2019届各毕业班,要求各班组织学生认真核对。凡“必修课”未达到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需统计其具体不及格课程,学院审核汇总后于1210日(第15周星期一)前报教务处考务科(附件12019届本科毕业生必修课不及格情况统计表);凡“通识选修”“专业选修”课未达到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本学期正在修读的,可根据考核情况在下一学期开学初补退选课阶段再行选课;本学期没有在读课程的,需在本学期选课阶段选课,尽量选“上段”(1-9周)开设的课程或者网络通识课程,不得选修“下段”(10-18周)课程,确需选修“全学期”(1-18周)课程的,应在本学期选课正选结束后报所在学院及教务处考务科备案(附件22019届本科毕业生选修下一学期课程情况统计表)。

学生“培养方案完成情况统计表”打印步骤:进入综合教务系统“综合审查模块”,先在左侧“方案查询”栏依次选择“年级”“院系”“ 专业”“专业方向”(如有)“方案”→在右侧“待审查学生”栏依次选择“年级”“院系”“ 专业”“专业方向”(如有)“班级”→在“培养方案完成情况”栏点击“培养方案完成情况统计”(不勾选“显示重修学分数”栏)即可。系统内显示为为红色数字的,即表明该学生未修满培养方案规定课组的学分。此时,右键选择打印或者导出编辑后再打印均可。

 

本科毕业审核工作关系到毕业生能否顺利毕业。望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工作质量,以切实发挥审核工作的预警作用。

附件1:2019届本科毕业生必修课不及格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2:2019届本科毕业生选修下一学期课程情况统计表.xls

 

 

                                             教务处

                                          2018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