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拓宽学生学业选择和发展路径,根据《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西法大校发〔2023〕55号),现将我校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转专业范围与条件
(一)除公安类和艺术类专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1.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加权学分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0%的学生,可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2.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加权学分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的学生,可申请转入本院其他专业学习。
(二)学生申请转专业,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2025级在籍在校本科生。
2.思想品质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3.须参加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的期末考核,且无不及格课程。
(三)其他要求
1.申请转入法学专业的学生,须明确转入的法学院及方向。
2.法学专业不开展各法学院间学生互转;各专业内不同专业方向之间不得转方向。
3.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正在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留级生;各类定向生、委培生;跨校联合培养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培养的学生。
4.每名学生只有一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且只能申请转入一个专业。转专业申请一经批准,不得更改。
二、各法学院接收名额
各法学院接收名额上限详见下表。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4月8日—10日,各学院向本院学生传达转专业工作安排;核对本学院转专业学生名额和2025级各专业符合转专业成绩排名条件学生名单(名单由教务处另行下发至各学院)。
2.4月13日—16日,符合条件学生通过“本科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申请转入法学专业的学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申请转入法学以外专业的学生只可填报1个专业。
3.4月17日—20日,转出学院审核,并通过系统打印符合条件学生的申请表及本院同意转专业学生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教务科。
4.4月21日—23日,转入学院遴选。申请转入法学专业的学生,由接收学院按志愿顺序分轮遴选。报名人数超出学院接收名额上限的,按照学生加权学分成绩在本专业的位次比(学生排名/所在专业总人数)择优遴选;申请转入法学以外专业的学生,由转入学院直接接收。
5.4月底至5月初,教务处会同各学院复核,确定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报请学校批准后,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的申请转专业学生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教务处会同被异议学生所在学院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取消当事人转专业资格;公示期内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教务处在公示期满后发布公告,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结束后,教务处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6.5月中下旬,教务处完成转专业学生学籍和个人培养方案变更工作。学生在转入学院教务办老师的指导下,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选课。
7.2026-2027学年秋季学期第一周,各学院做好转专业学生学籍档案交接;学生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办理学生证、校园一卡通等证件变更手续;转入学院做好课程与学分衔接指导。
四、有关说明
1.获批转专业学生本学期仍参加原专业的学习、考核,自第二学年进入转入专业学习,宿舍不变。
2.学生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完成学业,符合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准予毕业并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3.转专业前已修相同或相近必修课,可认定为转入专业对应必修课学分;其他课程按通识选修课或专业选修课认定。
转专业学生未修的转入专业第一学年的必修课程,应申请跟班上课,并参加期末考试。
4.学生转专业后按规定缴纳转入专业相关学习费用。
5.本通知未尽事宜及调整事项,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西北政法大学教务处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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