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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检察学系列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 来源:教务处
  • 发布者:教务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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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学校本科教学发展,构建中国特色法学教材体系,充分反映全面依法治国发展成就,学校决定开展检察学系列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现将申报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准确、系统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内涵,紧密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点。帮助学生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充分发挥教材的铸魂育人功能。

(二)符合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立项教材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能够满足教学需要,能反映教学内容内在联系、发展规律及学科专业特有的思维方式。体现创新性和学科特色,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及创新潜能。

二、立项类别

1.刑事检察教材;2.民事检察教材;3.行政监察教材;

4.公益诉讼检察教材;5.检察学(包括检察学理论教材、检察学案例教材、比较检察学、检察制度史等相关教材)。

三、申报要求

1.主编应为我校在职员工,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能够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政治敏锐性强,能够辨别并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自觉运用中国特色话语体系,没有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学科有深入研究和较高造诣,或是全国知名专家、学术领军人物,在相关教材或学科教学方面取得有影响的研究成果,熟悉教材编写工作,有丰富的教材编写经验。

3.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4.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教材编写修订工作。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填写《西北政法大学本科自编教材建设立项申请书》,并于7月3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教材科邮箱jck2268@163.com

2.教务处对各单位报送的立项材料进行遴选并择优立项。

五、项目管理与结项

(一)该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建设时间从2025年8月1日—2026年7月31日。立项的教材建设采用项目管理方式,到期结题验收,结题形式为提供正式出版的教材。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计划要求,认真组织立项教材的研究和编写工作,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确保立项建设教材高质量地完成。

(二)凡经立项建设的教材,应按立项时的名称、内容编写出版,不得擅自变更。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应由项目负责人向所属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属单位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方为有效。

(三)立项项目要严格按照立项承诺的期限完成,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者,应提前3个月由项目负责人向教材委员会提交书面延期申请,且延长出版期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对不能按要求完成编写、出版任务的立项项目,将取消立项,同时视具体情况追回立项经费。

(四)教材出版结项前,编写人员填写《西北政法大学本科自编教材审核表》,主编所属单位初审后教务处审核,审核通过方可出版结项。

联系人:付肖龙;联系电话:15702952199

附件1.本科自编教材立项申请书.doc

教务处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