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以及我校《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转出、转入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校领导审批,拟同意我校原2023级商学院(管理学院)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本科生宗志豪转入2024级刑事法学院法学(应用型、复合型)专业学习。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5月6日至1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电话:88182270,地址:校务楼二层B2-18室。
教务处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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