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以及我校《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转出、转入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校领导审批,拟同意下列2名同学转入新专业学习,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3月21日至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电话:88182270,地址:校务楼二层B2-18室。
附件: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申请转专业学生信息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