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法大教发〔2021〕32号
各学院:
为认真做好2022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22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2022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从第七学期第五周(2021年9月26日)开始,第八学期第十周(2022年5月6日)前全部结束。具体时间如下:
1.选题:应于第七学期第五周至第六周期间完成;
2.开题:应于第七学期第七周至第九周期间完成;
3.写作与指导:应于第七学期第十周起至第八学期第二周期间完成;
4.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应于答辩前两周完成;
5.答辩:正常答辩应于第八学期第三周至第六周期间完成,延期答辩最晚须在第八学期第九周前完成。
6.成绩评定与录入、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与推荐、总结与归档等工作应于第八学期第十三周前完成。
各学院应在以上时间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方案,并于第七学期第六周(2021年10月8日)前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二、工作要求
1.宣传和动员。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前,各学院应当对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前的宣传与动员,使学生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对毕业论文(设计)写作重要性的认识、学校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以及学院关于毕业论文写作工作的时间安排等。
2.格式要求。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正文篇幅不少于8000字,论文写作严格按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格式要求》(附件1)及《本科生毕业论文写作格式范例》(附件2)要求执行。
3.选题审核。各学院要组织教师对本院所有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情况进行全面审核,纠正论文题目文理不通、题目过大、题目雷同等现象,严把选题关,确保选题质量。
4.写作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指导教师指导次数不得少于四次,指导教师应按要求撰写评语和修改意见,记录在《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检查情况记录表》(见附件6)中。定稿后,指导教师应认真写出不少于30字的评语,评语要言简意赅,有针对性,指出论文的优点与不足,填写《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分表》(见附件7)。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发现论文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应及时要求学生改正。
5.答辩。毕业论文(设计)必须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且指导教师评分及格,学生方可参加答辩。答辩小组应为答辩的论文写出不少于30字的评语并给出答辩成绩,填写《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暨成绩评定记录表》(见附件8)。
6.成绩评定。答辩结束后,学院应及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成绩录入工作,并按要求向教务处报送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目录》(见附件9),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7.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与推荐。具体要求以相关通知文件为准。
8.总结与归档。各学院应对本年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资料归档、保存工作,并按要求向教务处报送工作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执行学校规定和要求的情况、工作特点和创新做法、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对学校毕业论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根据《本科生学年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学年论文不及格,学生未按照规定要求与时间补作学年论文或学年论文经补作成绩仍不及格者,不得参加毕业论文的写作。
四、有关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指导教师责任、答辩及成绩评定等其他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均以《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为准,请各学院严格把关,加强管理,切实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五、在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期间,教务处将会同学校教学督导专家组对各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组织工作以及教师指导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附件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要求.pdf
附件2: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范例 .pdf
附件3:开题报告范例.pdf
附件4:封面、声明样式.doc
附件5:开题报告样式.doc
附件6:指导检查情况记录表样式.doc
附件7:指导教师评分表样式.doc
附件8:毕业论文答辩暨成绩评定记录表样式.doc
附件9.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目录.xls
教 务 处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