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毕业前补考工作的通知
西法大教发【2017】18号
各学院: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前补考报名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我校2013年1月18日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第27次会议修订的《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结合毕业生实际,经研究,凡必修课旷考、考试作弊和补缓考成绩不及格累计在四门次以下(含四门次)或者未达18学分者,可参加毕业前补考,超过18学分(含18学分)的,不得参加毕业前补考,只能申请延长修业年限或结业;凡选修课不及格者均须另行选课,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即可,不得参加毕业前补考。
二、由于国外交换学习、留级、休学等原因,引起不及格课程错误显示或统计的,请相关学生及时到学院教务办或教务处考务科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更正,随后进行补考报名;因留级造成课程成绩重复显示的,须填写《重复课程成绩处理申请》,经学院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考务科处理。
三、毕业前补考报名工作应与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同时进行,该项工作关系到这部分学生是否具有毕业资格,请各学院务必逐一认真审核,做到不遗漏、不误报。
四、毕业前补考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周二)至4月10日(周一),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学院根据下发的《补考报名表》组织学生报名(不得填报本学期所选课程,否则考试成绩无效),报名表遗漏统计或往届毕业生需参加补考的在报名表后补充登记。请各学院务必严格按照报名表格式填写报名数据,并于2017年4月11日(周二)报教务处考务科,以便进行考试安排。
五、毕业前补考拟定于2017年5月初进行,具体考试通知及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