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自2月24日至3月27日,经过五周的密集检查和督促,我校在线教学工作稳步推进,已经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为今后在线教学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此,根据我校2020年春季学期第二次教学工作会议的精神,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以下简称“评价中心”)对在线教学检查工作方式作出适当调整,现通知如下:
1.自第六教学周开始,校教学督导专家不再向评价中心提交《线上教学课堂质量评价表》,校督导专家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决定在线听课,并继续参与各对接学院的教学督导和检查工作。
2.各学院(部)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疫情期间的教学督导和检查工作,检查结果留底备查,不再向评价中心备案。
3.此前发布的《关于开展在线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的其他内容不变,继续执行,各教学单位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和相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上报评价中心。
4.各教学单位需尽快制定院级教学督导工作细则(办法),并报评价中心备案。
特此通知。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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