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院(部)级本科教学
督导工作的通知
西法大教评〔2022〕6号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西北政法大学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清单》(西法大办发〔2021〕33号)要求,完善院(部)教学督导机制,强化质量监控,提升本科教学质量,现将相关工作明确如下。
1.根据《西北政法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西法大办发〔2020〕1号)要求,请各教学单位参照校级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和完善院(部)级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
2.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制定的《院(部)级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本科教学督导换届及聘任工作。
3.请各教学单位在6月10日前完成上述工作,将《院(部)级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院(部)级本科教学督导名单》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提交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长安校区校务楼A310室)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bzfdxpj@126.com。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价中心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