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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成果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陕西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 来源:nw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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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各有关部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高〔201522号,见附件1),我校现启动2015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请学院及有关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陕西省2015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涵盖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二、成果评审原则

1.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着重考察成果的适用性、创新性、导向性和示范性。

2.分类指导、统筹协调的原则。兼顾不同地域、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成果。

3.向教学一线导向的原则。优先奖励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所取得的成果。

4.优先考虑培养国家和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符合陕西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战略需求高素质人才的教学成果。

三、奖项设置与申报限额

陕西省2015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拟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3个等级。设奖总数不超过200项。

本次申报为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名额为8项。现任学校领导(包括校长助理)牵头成果的推荐数量,严格控制在学校申报限额的30%以内。

    四、申报条件

申报的成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原则上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及以上奖项的成果。

(二)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

(四)每项成果的完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个。申请二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申请一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7人;申请特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以上均要求按照其完成成果贡献大小依次排序。

(五)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无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六)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一线普通教师所取得的相关成果,在同等水平条件下可优先获奖。

(七)属于全国首创,在国内有重大影响,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取得特别重大人才培养效益,可申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达到省级领先水平,在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方面有较大突破,并取得重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申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达到省级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取得较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申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五、申报程序

(一)填写《陕西省本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撰写教学成果总结报告,申请材料由学院、部门负责人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高教所;

(二)学校组织专家小组进行推荐评审;

(三)拟推荐省级教学成果奖名单(含成果名称、主要完成人等基本信息)在学校门户网站公示10日,后报送教育厅。

六、申报材料

1、填写《陕西省本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3),《填报说明》(见附件4)。

2、撰写教学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

以上《申请书》和成果报告各需提交一式六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xbzfjg@126.com

3、提交支撑材料一套。主要是《申请书》中涉及到的重要论文、教材及教研、科研、获奖情况等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支撑材料。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2本或2套)。

申报材料请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申请书封面复印件。

七、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106

八、材料提交地点:南校区行政楼A320321

九、联系人:老师:88182795     老师:88182794

 

                                       高教研究所

                                       2015年9月1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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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5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高〔201522号)
附件2:  陕西省2015年本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

附件3:  陕西省本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附件4: 《陕西省本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填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