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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成果

关于申报2020年西北政法大学 优秀教学成果奖励的通知

  • 来源:高等教育研究所
  • 发布者:高等教育研究所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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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西北政法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西法大校发[2019]7号),现启动本年度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奖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动员部署,积极做好成果的凝练提升与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我校在编教师、教学管理干部、教学辅助人员,从事普通高等教育教学(含研究生、本科)工作,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的具有先进性、应用性、推广性并且对提高教学质量产生积极作用的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

在相同条件下,长期从事公共课和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主持并完成校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和教改项目者所取得的教学成果将会优先考虑。

 

    二、设奖情况说明

   本次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奖励数量20项左右,特等奖3项左右。获奖者将被授予荣誉证书及相应奖金。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及一等奖的成果有资格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三、申报要求

1.申报的成果需至少经过2年以上教学改革实践;

2.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8人;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3.填写《西北政法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

4.提交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该总结应主要包括研究背景、成果起止时间、实践对象、开展的主要工作、实践效果与反响、创新点等,字数不少于5000字;

5. 提交相应支撑材料,并附目录。

申报者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参评本次教学成果奖资格。

 

四、申报办法

1.申报材料要求:申请书、成果总结纸质材料各一式三份,并提交电子版,另需提交带目录的纸质附件材料一套。申请材料请用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教学成果的材料),并在每个纸袋正面贴上《西北政法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首页。

2.各项申报材料先提交至所在学院(部门),申请书须经所在学院(部门)填写意见,并由领导签字盖章。

3.学院(部门)填写汇总表(附件2)并盖章后,将所有纸质与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高教所。所有材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4.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6

5.联系人:郭老师  宋老师   (电话: 88182794 )

 

 

                                                       高教研究所

                                                     2020824

 

 

  附件1:西北政法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书.doc

  附件2:西北政法大学2020年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3:西北政法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