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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Q&A

  • 来源:教务处
  • 发布者:教务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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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Q&A

 

一、什么时候进行立项评审?

    每学年的春季学期发布立项评审通知,并于该学期进行立项评审。

二、项目申报流程是什么?

根据项目指南自行选题——填写《项目申请书》——单位填写推荐意见——连同支撑材料提交教务处。

三.项目研究周期是多长时间?

两年。

四、项目经费支持是多少?

重点项目的经费支持为2万元,一般项目的经费支持为1万元。

五.项目立项后有哪些手续?

在规定时间内和教务处签订《立项协议书》。

六.项目如何进行开题?

规定时间内,主持人填写《开题报告》,重点项目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开题,一般项目由项目所在单位统一组织开题。

七、中期检查的流程是什么?

项目立项一年后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时,项目负责人须填写《中期检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照《立项协议书》,对课题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进展情况不好的课题,教务处可酌情采取相应的措施。

八、项目需要延期怎么办?

项目如有特殊原因未能按期完成者,可提出延期申请,每个项目最多延期一年。延期半年者,须在原定结项时间前一个月向教务处提交申请报告;延期一年者,须向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提交申请报告。

    九、项目结项流程是什么?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按照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程序,填写项目《结题验收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教务处负责聘请专家,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验收意见。验收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十.项目完成不合格怎么办?

对验收优秀、成果突出、效果明显的课题,鼓励申报各级教学成果奖。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拨付预留的项目经费,且其项目负责人在两年内不得申报各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同时项目所在单位的教改研究项目立项数将会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