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定于2017年6月22日在我校南校区天平楼模拟欧陆法庭(BJ14教室)公开审理“原告洪超波诉被告深圳市汉禹贸易有限公司、被告国美在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一案。欢迎广大师生前来旁听,并请遵守法庭纪律。
特此通告
主办:教务处
2017年 6月22日